学生党建工作是学院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为进一步加强对学院研究生中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教育与管理、培养与考核,逐步将此项工作纳入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管理的轨道,从而积极慎重地做好研究生的组织发展工作,切实做到党员发展的公平、公正和公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高校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精神,结合我院各研究生党支部的实际情况,制定风景园林与艺术学院研究生发展对象量化考评办法。
一、总则
(1)考核采取细则总分制,实行量化考核,根据分数排名择优进入笔试。
(2)对于在党员发展评选过程中出现恶意拉票等违纪行为者,学院保留一票否决权。
二、申请程序
有意向且符合要求的入党积极分子,要求申请者满足以下条件:
(1)持有党课结业证书且成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必须满一年。
(2)研究生毕业班最后一学期入党积极分子不能申请。
(3)学业成绩占班级前2/3具备申请资格。
(4)受到校内处分者一年内取消申请资格。
三、测评内容及量化方法
测评内容主要包括“学业成绩”“所获荣誉”“群众基础”“入党动机及现实表现”4个部分。
(一)"学业成绩"
本部分总分100分,参照学生学业奖学金计算方法。研一硕士按照入学成绩,研二硕士按照“总成绩=综合表现(20%)+学习成绩(60%)+科研业绩(20%)”标准计算成绩;研三硕士按照“总成绩=综合表现(15%)+学习成绩(20%)+科研业绩(65%)”标准计算成绩;博士按照“总成绩=学习成绩(30%)+科研业绩(70%)”标准计算成绩。具体计算方法参照《风景园林与艺术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细则》。最终按40%的权重计算得分。
(二)"所获荣誉"
本部分总分100分,基础分为60分。院级荣誉(加盖院章)每个加3分,校级荣誉(加盖校章)每个加4分,省级及以上荣誉每个加5分,上限为100分,最终按20%的权重计算得分。荣誉证明材料需要提供复印件。
(三)"群众基础"
本部分总分100分。根据班级内部投票结果,按减分制计算得分,票数第一名的,得分为100分;票数同为第一名,可同时记为100分,票数排名并列,得分相同;该项得分随着票数的排名增加依次递减2分,最低得分为80分,最终按20%的权重计算分。
(四)"入党动机及现实表现"
本部分总分100分,基础分为60分。根据被测评人参加志愿服务情况、自身汇报、本人谈话情况以及支部委员会的意见综合决定,对学校及学院有突出贡献者由支委会讨论酌情加分,最终按20%的权重计算得分。
以上每个部分各为100分,分别占不同权重共同构成总分100分的“综合得分”。最终“综合得分”=“学业成绩”*40%+“所获荣誉”*20%+“群众基础”*20%+“入党动机及现实表现”*20%。
现将本方法于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9日在河南农业大学风景园林与艺术学院各党支部内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风景园林与艺术学院党委反映,并提出书面意见。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63号
联系电话:0371-63558576
联系人:李雨澍
党委组织部联系电话:0371-56552934
基层党委(党总支)联系电话:0371-63558576
一、总则
(1)考核采取细则总分制,实行量化考核,根据分数排名择优进入笔试。
(2)对于在党员发展评选过程中出现恶意拉票等违纪行为者,学院保留一票否决权。
二、申请程序
有意向且符合要求的入党积极分子,要求申请者满足以下条件:
(1)持有党课结业证书且成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必须满一年。
(2)研究生毕业班最后一学期入党积极分子不能申请。
(3)学业成绩占班级前2/3具备申请资格。
(4)受到校内处分者一年内取消申请资格。
三、测评内容及量化方法
测评内容主要包括“学业成绩”“所获荣誉”“群众基础”“入党动机及现实表现”4个部分。
(一)"学业成绩"
本部分总分100分,参照学生学业奖学金计算方法。研一硕士按照入学成绩,研二硕士按照“总成绩=综合表现(20%)+学习成绩(60%)+科研业绩(20%)”标准计算成绩;研三硕士按照“总成绩=综合表现(15%)+学习成绩(20%)+科研业绩(65%)”标准计算成绩;博士按照“总成绩=学习成绩(30%)+科研业绩(70%)”标准计算成绩。具体计算方法参照《风景园林与艺术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细则》。最终按40%的权重计算得分。
(二)"所获荣誉"
本部分总分100分,基础分为60分。院级荣誉(加盖院章)每个加3分,校级荣誉(加盖校章)每个加4分,省级及以上荣誉每个加5分,上限为100分,最终按20%的权重计算得分。荣誉证明材料需要提供复印件。
(三)"群众基础"
本部分总分100分。根据班级内部投票结果,按减分制计算得分,票数第一名的,得分为100分;票数同为第一名,可同时记为100分,票数排名并列,得分相同;该项得分随着票数的排名增加依次递减2分,最低得分为80分,最终按20%的权重计算分。
(四)"入党动机及现实表现"
本部分总分100分,基础分为60分。根据被测评人参加志愿服务情况、自身汇报、本人谈话情况以及支部委员会的意见综合决定,对学校及学院有突出贡献者由支委会讨论酌情加分,最终按20%的权重计算得分。
以上每个部分各为100分,分别占不同权重共同构成总分100分的“综合得分”。最终“综合得分”=“学业成绩”*40%+“所获荣誉”*20%+“群众基础”*20%+“入党动机及现实表现”*20%。
现将本方法于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9日在河南农业大学风景园林与艺术学院各党支部内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风景园林与艺术学院党委反映,并提出书面意见。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63号
联系电话:0371-63558576
联系人:李雨澍
党委组织部联系电话:0371-56552934
基层党委(党总支)联系电话:0371-63558576
中共河南农业大学风景园林与艺术学院委员会
2024年11月25日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