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项会议开展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组长:侯永华 田国行
副组长:胡明忠 孔德政 阴予兴
成员:王鹏飞 李永华 杨红旗 姜鑫 田朝阳 唐洁芳
二、评定对象
规定学制内的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评审国家奖学金的材料不同年份不能重复使用(即研二时使用的支撑材料,研三参评时不能继续使用)。三、奖励名额及标准
依据河南农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方案,我院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一共2人。由院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评审,报院党政联席会决定最终人选。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2万元。
四、评定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 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5. 所有课程成绩不得低于70分,总学分必须修够
满足以上条件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根据研究生的综合成绩进行评定。(二)计算办法
总成绩=综合表现(10%)+学习成绩(30%)+科研业绩(60%)
1、综合表现:包括政治思想、道德修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文明卫生等方面。满分10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1)研究生期间的出勤情况。(满分1分,一次不到扣0.1分)
(2)缴纳学费相关情况。(满分1分)
(3)各次卫生检查统计情况,每次不合格扣0.5分,扣完为止。(满分1分)
(4)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相关学术文化方面的活动(满分4分)安全知识竞赛、新生篮球赛、元旦晚会,配音大赛等,每项0.5分。参加一次活动加0.5分,受到校级及以上表扬加1分,院级表扬加0.5分,提供证书复印件,没有受到表扬和批评者0分,受到通报批评一次扣1分。
(5)担任研究生干部及表现。(满分3分)
根据在读期间,担任研究生干部的情况和表现进行量化评分。干部岗位1-3分。
2、学习情况:满分30分,按计算公式得出成绩的30%量化。学习成绩以完成学校规定的培养方案获得的考核成绩为依据,其中公共学位课程权重为40%,专业学位课程权重为40%,选修课权重为20%,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Ai——表示研究生第i门公共学位课程的考试成绩
Bi——表示研究生第i门课程的学分值
Ci——表示研究生第i门专业学位课程的考试成绩
Di——表示研究生第i门选修课程的考试成绩
n——表示研究生当年的考核课程门数
(备注:各科考试非一次性通过的,在其补考分数上乘以系数0.8作为计分依据)
3、科研活动:满分60分。其中论文权重为70%,专利权重为10%,专著权重为10%,科技奖励权重为10%
(1)研究生在校发表论文或著作情况。(42分)
发表的论文和著作必须见刊(SCI可以使用检索证明或录用通知),且第一作者单位必须是“河南农业大学”。
发表SCI论文20分,一级学报15分,中文核心期刊10分,普通期刊5分(《安徽农业科学》不计分,《浙江农业科学》和《中国农学通报》计2.5分),论文按作者排名先后:第一作者乘以1,第二作者乘以0.6,第三作者乘以0.3。
(2)主编专著(6分)
专著:主编6×100%分,副主编6×80%分,参编者5万字以上6×40%分。
(3)科技奖励(6分)
省级一等奖6×100%分,二等奖6×80%分,三等奖6×60%分;市级以上3.6×100%分,二等奖3.6×80%分,三等奖3.6×60%分;
(4)发明专利(6分)
发明专利前5名3分,实用新型专利前3名1.2分
五、评定时间
9月15日-9月17日 研究生个人向学院提交申请材料。
9月18日-9月28日 组织院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审确定初选名单,报院党政联席会决定最终人选并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处。
9月29日-10月13日 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对奖学金初选名单进行审定,审定结果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进行公示。
六、评定程序
1、研究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按要求附上有关证明材料,并让申报人先自我评定、量化。
2、学院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审,由院党政联席会议确定最终人选。
3、评审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研究生处。
七、其它相关问题
研究生所提供的各项评定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当年优秀奖学金参评资格,已发放的奖学金予以追回。
河南农业大学风景园林与艺术学院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