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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园林与艺术学院风景园林专业硕士(非全日制)第二批调剂复试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12 10:27    浏览次数:
序号 姓名 考生编码 报考方向 初试成绩
政治 英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总分
第一志愿景园林与艺术学院考生
设计方
1 李  娜 104662010221262 规划与设计 71 62 84 118 335
2 肖  歌 104662010221146 规划与设计 73 61 75 120 329
3 石浩轩 104662010224602 规划与设计 73 37 99 108 317
4 曹  婷 104662010223741 规划与设计 71 46 69 115 301
5 段如月 104662010220878 规划与设计 66 52 80 106 304
6 刘彤瑶 104662010220250 规划与设计 60 42 80 119 305
士兵
1 梁瑞平 103072210409525 规划与设计 56 66 113 91 326
2 沈  众 107032130205585 规划与设计 62 29 78 107 276
  
(二)资格审查
      1. 试资审查
风景园林与艺术学院按照《研究生复试资审查工作要求》(附件2,负责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网络线上提交审查,并上报《复试资审查表》(附件3,通过资格审查者方可参加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请于202241212:00将下列证件的扫描件并合并成一个PDF发送至:3420858414@qq.com。
     ① 准考证(研招网下载);
     ② 身份证(正反面);
     ③ 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有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④ 往届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考生的学生证;
     ⑤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供相关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⑥ 工作年限证明;
     ⑦ 发表论文、科研成果、奖励证书等;
     ⑧ 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
     ※ 复试资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内容
复试时间:2022年4月12日 下午2:00
复试平台:腾讯会议(具体会议室请关注群通知)
    第一段:
    本阶段复试环节包含外语能力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等方面内容,考生根据相关要求以适当方式进行作答,复试专家根据考生表现给出得分。复试总时长不少于25分钟。
    1. 外语能力测试
外语能力测试重点考查考生对基本外语知识和专业外语知识的掌握、表达能力。外语能力测试由复试小组负责实施,可采用自我介绍、出题翻译、及时口译、问答等多种形式进行,考生使用初试外语语种根据相关要求以适当方式进行作答。
    2. 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
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重点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含招生专业目录中复试笔试科目内容),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
    3. 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
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重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第二段:
    1. 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
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主要考查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以及对考生过往参加美育、体育及劳动教育情况的过程性考核。
在复试期间,学院也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填写《2022年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表》(附件4)。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心理素质考察
各学院可结合实际情况对考生加强心理素质考察,考察结果作为录取时的参考。
    3. 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笔试,具体按照学院相关要求以适当方式进行)。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每门考试满分100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任何一门课不及格(不足60分)则不能被录取
(四)成绩计算与拟录
   1. 复试成绩满分300分,复试成绩计算公式:复试成绩=外语能力测试成绩+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成绩+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成绩,其中外语能力测试成绩80分、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成绩200、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成绩20分。
   2. 复试成绩低于18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 同等学力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 总成绩计算时,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均折合为百分制后,按相应的权重相加为总成绩,其中,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初试成绩(500分)/5×60%+复试成绩(300分)/3×40%
   5. 依据总成绩在相应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排名(排名依据考生总成绩确定;考生总成绩相同者,依次依据初试总成绩、业务课一成绩、业务课二成绩确定排名)、招生计划、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