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确保安全性、科学性、公平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坚持立德树人、公平公正、综合评价、产教融合的原则,科学优化复试环节,规范实施复试管理,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公示,努力提升高层次人才选拔质量,确保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进行。二、组织管理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由学院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复试小组
学院按照专业或专业方向成立复试小组,负责组织复试工作。复试小组组长由相关专业学科带头人担任,复试小组专家成员不少于5人,另配备复试秘书1-3人。
三、复试分数线
风景园林与艺术学院各学科复试分数线
各学科复试分数线见下表:
学习形式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 | 招生计划数 | 政治 | 英语 | 业务课1 | 业务课2 | 总分 |
全日制 | 083400 | 风景园林学 | 设计 | 6 | 38 | 38 | 57 | 57 | 273 |
植物 | 3 | 38 | 38 | 57 | 57 | 273 | |||
全日制 | 083300 | 城乡规划学 | 15 | 38 | 38 | 57 | 57 | 273 | |
全日制 | 095300 | 风景园林 | 设计 | 42 | 33 | 33 | 50 | 50 | 251 |
植物 | 26 | 33 | 33 | 50 | 50 | 251 | |||
非全日制 | 095300 | 风景园林 | 设计 | 20 | 33 | 33 | 50 | 50 | 251 |
植物 | 9 | 33 | 33 | 50 | 50 | 251 | |||
士兵计划 (不限方向) |
1 | 33 | 28 | 50 | 50 | 231 |
四、复试方式
本着将考生和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的原则,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23年河南农业大学风景园林与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进行。五、复试时间与内容
(一)复试时间与地点
1. 笔试时间与地点专业(方向) | 复试 | |
城乡规划学(083300) |
复试时间:2023.04.01上午8:30 复试地点:文化路校区13号楼二楼第一会议室 |
|
风景园林学(083400) | 设计方向 |
复试时间:2023.04.01上午8:30 复试地点:桃李园综合楼308、309、310 |
风景园林硕士(095300) | ||
风景园林学(083400) | 植物方向 |
复试时间:2023.04.01上午8:30 复试地点:文化路校区2号楼四楼会议室 |
风景园林硕士(095300) |
2. 面试时间与地点
专业(方向) | 复试 | |
城乡规划学(083300) |
复试时间:2023.04.02上午8:30 复试地点:文化路校区2号楼四楼会议室 |
|
风景园林学(083400) | 设计方向 |
复试时间:2023.04.02上午8:30 复试地点:文化路校区13号楼二楼第一会议室 |
风景园林硕士(095300) | ||
风景园林学(083400) | 植物方向 |
复试时间:2023.04.02上午8:30 复试地点:文化路校区2号楼101 |
风景园林硕士(095300) |
(二)资格审查
1. 复试资格审查
风景园林与艺术学院按照《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工作要求》,负责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网络线上提交审查,并上报《复试资格审查登记表》,通过资格审查者方可参加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请于2023年3月30日9:00前将下列证件的扫描件并合并成一个PDF发送至:2286890786@qq.com。
① 准考证(研招网下载);
② 身份证(正反面);
③ 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有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④ 往届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考生的学生证;
⑤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供相关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⑥ 工作年限证明;
⑦ 发表论文、科研成果、奖励证书等;
⑧ 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
⑨ 考生本人须签写《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
※ 复试资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风景园林与艺术学院按照《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工作要求》,负责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网络线上提交审查,并上报《复试资格审查登记表》,通过资格审查者方可参加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请于2023年3月30日9:00前将下列证件的扫描件并合并成一个PDF发送至:2286890786@qq.com。
① 准考证(研招网下载);
② 身份证(正反面);
③ 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有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④ 往届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考生的学生证;
⑤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供相关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⑥ 工作年限证明;
⑦ 发表论文、科研成果、奖励证书等;
⑧ 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
⑨ 考生本人须签写《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
※ 复试资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复试内容
第一阶段:
复试包含笔试(招生专业目录中复试笔试科目内容)和面试(外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等方面)两部分。
1.笔试(满分150分)
笔试科目为招生专业目录中指定科目,测试重点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论述分析问题能力。
(1) 风景园林学(083400)、风景园林硕士(095300)设计方向复试科目:场地综合设计(6小时)
(2) 城乡规划学(083300)复试科目:综合设计(6小时)
(3) 风景园林学(083400)植物方向复试科目:园林植物(3小时)
(4) 风景园林硕士(095300)植物方向复试科目:园林植物栽培生理与遗传育种(3小时)
2.面试(满分100,时间不少于20分钟)
外语能力测试重点考查考生对外语基本知识的掌握、表达能力。
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重点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主要分为抽题作答和提问作答两部分。抽题作答环节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由考生抽取题目,进行口头作答。提问作答环节由复试专家提出问题,考生进行口头作答。突出分类考核,学术型研究生应重点考察其探究能力和科研潜质,专业学位型研究生应重点考察其应用实践能力。
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重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1.笔试(满分150分)
笔试科目为招生专业目录中指定科目,测试重点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论述分析问题能力。
(1) 风景园林学(083400)、风景园林硕士(095300)设计方向复试科目:场地综合设计(6小时)
(2) 城乡规划学(083300)复试科目:综合设计(6小时)
(3) 风景园林学(083400)植物方向复试科目:园林植物(3小时)
(4) 风景园林硕士(095300)植物方向复试科目:园林植物栽培生理与遗传育种(3小时)
2.面试(满分100,时间不少于20分钟)
外语能力测试重点考查考生对外语基本知识的掌握、表达能力。
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重点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主要分为抽题作答和提问作答两部分。抽题作答环节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由考生抽取题目,进行口头作答。提问作答环节由复试专家提出问题,考生进行口头作答。突出分类考核,学术型研究生应重点考察其探究能力和科研潜质,专业学位型研究生应重点考察其应用实践能力。
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重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第二阶段:
1.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
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主要考查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以及对考生过往参加美育、体育及劳动教育情况的过程性考核。
在复试期间,学院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填写《河南农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表》(附件2)。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心理素质考察
学院结合实际情况对考生加强心理素质考察,考察结果作为录取时的参考。
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主要考查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以及对考生过往参加美育、体育及劳动教育情况的过程性考核。
在复试期间,学院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填写《河南农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表》(附件2)。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心理素质考察
学院结合实际情况对考生加强心理素质考察,考察结果作为录取时的参考。
(四)成绩计算与拟录取
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满分250分,复试成绩计算公式:复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满分150分,面试满分100分。
2.复试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复试面试成绩采用去掉最高、最低分的办法计算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5. 总成绩计算时,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均折合为百分制后,按相应的权重相加为总成绩,其中,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初试成绩(500分)/5×60%+复试成绩(250分)/2.5×40%
6. 特殊类加分政策
(1)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初试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初试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2.复试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复试面试成绩采用去掉最高、最低分的办法计算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5. 总成绩计算时,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均折合为百分制后,按相应的权重相加为总成绩,其中,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初试成绩(500分)/5×60%+复试成绩(250分)/2.5×40%
6. 特殊类加分政策
(1)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初试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初试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拟录取:
1. 依据总成绩在相应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排名(排名依据考生总成绩确定;考生总成绩相同者,依次依据初试总成绩、业务课一成绩、业务课二成绩确定排名)、招生计划、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 拟录取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研究生院、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在被录取前需与我校研究生院、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3.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拟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4.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2023级硕士研究生开学时间以学校文件为准),录取资格无效。
5. 2023年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体检(含推免生)
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考生统一在开学后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相关要求处理。
2. 拟录取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研究生院、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在被录取前需与我校研究生院、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3.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拟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4.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2023级硕士研究生开学时间以学校文件为准),录取资格无效。
5. 2023年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体检(含推免生)
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考生统一在开学后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相关要求处理。
七、复试组织管理要求
1.复试全程记录
要严格过程监管,加强监督巡查,对复试全程录音录像,远程复试还需对考生画面录屏。复试应有专人记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当场确定每位考生的复试成绩,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在复试工作结束后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认真准确填写《河南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记录表》。
2.建立两识别、三随机、四比对工作机制
两识别。复试过程中严把入口关,采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技术,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
三随机。复试过程中加强规范化管理,落实好“随机选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工作机制,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四比对。复试过程中,通过综合比对考生与“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中信息,严防复试“替考”。
3.复试管理
复试试题、答案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各学院要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复试命题、笔试、阅卷工作须严格按照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和《河南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农大研〔2021〕24号)相关要求执行。笔试部分的命题、阅卷、核分、登分等环节须严格按保密要求操作;面试部分须由面试小组精心组织,做好抽题、分组等工作,认真记录面试内容、签署面试成绩和评语。所有命题、评卷等涉密人员必须签订《河南农业大学命题安全保密责任书》,落实保密责任,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
要严格过程监管,加强监督巡查,对复试全程录音录像,远程复试还需对考生画面录屏。复试应有专人记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当场确定每位考生的复试成绩,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在复试工作结束后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认真准确填写《河南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记录表》。
2.建立两识别、三随机、四比对工作机制
两识别。复试过程中严把入口关,采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技术,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
三随机。复试过程中加强规范化管理,落实好“随机选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工作机制,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四比对。复试过程中,通过综合比对考生与“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中信息,严防复试“替考”。
3.复试管理
复试试题、答案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各学院要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复试命题、笔试、阅卷工作须严格按照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和《河南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农大研〔2021〕24号)相关要求执行。笔试部分的命题、阅卷、核分、登分等环节须严格按保密要求操作;面试部分须由面试小组精心组织,做好抽题、分组等工作,认真记录面试内容、签署面试成绩和评语。所有命题、评卷等涉密人员必须签订《河南农业大学命题安全保密责任书》,落实保密责任,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
八、其他纪律要求
1. 实行回避制度。凡有子女、亲属参加研究生复试者,不能参加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任何环节工作。
2. 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科专业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加强对学科专业复试过程的指导和监督,妥善协调和处理复试录取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确保复试过程客观、公正与公平。
3. 依据招生管理规定,如复试中出现突发状况,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4. 本方案由河南农业大学风景园林与艺术学院负责解释。
举报电话: 0371-63555188、0371-56552922、0371-56552700
2. 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科专业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加强对学科专业复试过程的指导和监督,妥善协调和处理复试录取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确保复试过程客观、公正与公平。
3. 依据招生管理规定,如复试中出现突发状况,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4. 本方案由河南农业大学风景园林与艺术学院负责解释。
举报电话: 0371-63555188、0371-56552922、0371-56552700
河南农业大学风景园林与艺术学院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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