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侯永华 田国行
副组长:赵九阳 阴予兴 李永华 孔德政
成 员:刘艺平 刘保国 雷雅凯 孟 滨、张开明 徐 珂
二、申请转专业学生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对拟转入专业有兴趣专长的学生。
2.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复学后原专业停止招生的。
3.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郑州市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确认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的学生。
注:申请转出的学生除了在教务系统上进行申请外,需向风景园林与艺术学院院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与拟转入专业高度相关的省级以上大赛证书、作品、专利、第一作者发表的中文核心及以上期刊的论文等,郑州市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转专业
1.非2023级的学生;
2.正在休学、保留学籍的学生。
3.已有转专业经历(含放弃资格)的学生。
4.应予退学处理的学生。
四、转入学生的基本要求
1.不接收许昌校区申请转入风景园林与艺术学院相关专业的学生。
2.身体条件符合转入专业招生要求。
3.入学以来无违纪处分记录。
五、转入学生考核方式和录取办法
1.条件审核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登录教务系统,按教务处通知要求在教务系统上进行转专业申请,每位学生只能申请填报一个转入专业(或专业方向)。
2.确定获得面试考核学生人选
经审查符合转专业基本条件学生人数不超过拟转入专业现有人数的15%时,拟转入学生均具有参加面试考核资格。若符合转专业基本条件学生人数超过拟转入专业现有人数的15%时,按照第一学期学分绩点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参加面试考核人选。
3.面试考核
由学院组织转专业面试小组,分专业进行综合面试,综合面试成绩包括第一学年学习的相关基础学科知识(园林、建筑类和设计类专业)、思想品德、英语面试、综合素质等。按照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各专业计划接收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原专业人数的10%。具体名额见“河南农业大学风景园林与艺术学院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额分配统计表”。
4.确定转入学生人选
根据综合面试成绩等,主管教学副院长提出初步处理意见,转专业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转专业名单,学院盖章上报教务处审核。
六、学生一旦转入本专业,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进行第二次转专业。
七、本办法如因学校的有关政策调整而出现与之相抵触情况,则根据规定予以相应调整。
八、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风景园林与艺术学院
2024年6月13日
附件1 | |||||
风景园林与艺术学院各专业拟接收2023级普通本科学生名额表 | |||||
序号 | 学院 | 专业 | 年级 | 拟接收转专业名额 | 备注 |
1 | 风景园林与艺术学院 | 园林 | 2023级 | 10 | 一本 |
2 | 风景园林与艺术学院 | 风景园林 | 2023级 | 10 | 一本 |
3 | 风景园林与艺术学院 | 城乡规划 | 2023级 | 10 | 一本 |
4 | 风景园林与艺术学院 | 环境设计 | 2023级 | 15 | 提前批 |
5 | 风景园林与艺术学院 | 产品设计 | 2023级 | 15 | 提前批 |
合计 | 60 |
注:接收名额不含退役和复学原专业停招申请转专业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