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鼓励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根据《河南农业大学关于做好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和《《河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农大研〔2024〕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项会议开展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工作。
组长:侯永华
副组长:赵九阳 李永华 阴予兴
成员:刘艺平 刘保国 何瑞珍 雷雅凯 张开明 张兵
二、评定对象
国家奖学金为所有我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基本修业年限内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硕士研究生。
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为所有基本修业年限内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硕士研究生。评审国家奖学金的材料不同年份不能重复使用(即研二时使用的支撑材料,研三参评时不能继续使用)。
三、奖励名额及标准
依据河南农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方案,我院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1人,在全校范围内评选。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3人,由各学院评选。博士学业奖学金30人。博士助学金(国家资助)30人。硕士学业奖学金一等名额117人,硕士学业二等175人,硕士助学金292人。
四、评定条件
(一)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 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 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四) 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五) 各科考试无补考、重修,学位课程成绩的平均分不能低于80分。满足以上条件的研究生,奖学金根据研究生的综合成绩进行评定。
五、计算办法
(一)博士国家奖学金:
总成绩=学习成绩(30%)+科研业绩(70%)
1. 学习情况共30分:
成绩由河南省研究生管理云服务平台下载。公共学位课程权重为40%,专业学位课程权重为40%,选修课权重为20%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M——表示研究生的学习成绩
Ai——表示研究生第i门公共学位课程的考试成绩
Bi——表示研究生第i门课程的学分值
Ci——表示研究生第i门专业学位课程的考试成绩
Di——表示研究生第i门选修课程的考试成绩
n——表示研究生当年的考核课程门数
(备注:各科考试非一次性通过的,在其补考分数上乘以系数0.8作为计分依据)
若课程未出成绩,按个人平均分计算
2. 科研活动共70分:
满分70分。其中论文权重为80%,专利权重为10%,专著权重为10%。
(1)研究生在校发表论文情况(56分)
① 作者第一单位必须为河南农业大学;
② 论文必须见刊或在线可查;
③ SCI 20分,北大中文核心期刊、CSCD 10分,科技核心5分(《安徽农业科学》不计分,《浙江农业科学》和《中国农学通报》计2.5分),普刊不计分;
④ 论文按作者排名先后:第一作者乘以1,第二作者乘以0.6,第三作者乘以0.3;
⑤ 一篇论文不可多人重复使用。
(2)编写专著(7分)
专著:主编7×100%分,副主编7×80%分,参编者5万字以上7×40%分。
(3)发明专利(7分)
发明专利前5名3分,实用新型专利前3名1.2分
(二)硕士国家奖学金:
总成绩=综合表现(10%)+学习成绩(30%)+科研业绩(60%)
1. 综合表现共10分:
(1)考勤1分(一次不到扣0.1,扣完为止);
(2)缴纳学费1;
(3)宿舍卫生1(按宿舍检查打分情况计算);
(4)活动分4(参加一次活动加0.5分,校级及以上奖状加1分,院级奖状加0.5分。参加活动与获奖不重复加分,如运动会单项获奖则按每项加分。奖状等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
(5)自愿承担学院服务工作的研究生志愿者,经学院认定表现后打分,0-3分。
2. 学习情况共30分:
成绩由河南省研究生管理云服务平台下载。公共学位课程权重为40%,专业学位课程权重为40%,选修课权重为20%(所有课程成绩不得低于70分,总学分必须修够)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M——表示研究生的学习成绩
Ai——表示研究生第i门公共学位课程的考试成绩
Bi——表示研究生第i门课程的学分值
Ci——表示研究生第i门专业学位课程的考试成绩
Di——表示研究生第i门选修课程的考试成绩
n——表示研究生当年的考核课程门数
(备注:各科考试非一次性通过的,在其补考分数上乘以系数0.8作为计分依据)
3. 科研活动共60分:
满分60分。其中论文权重为40%,专利权重为10%,专著权重为10%,科技及竞赛奖励权重为40%。
(1)论文(24分)
① 作者第一单位必须为河南农业大学;
② 论文必须见刊,以发表时间为准;
③ SCI 20分,北大中文核心期刊、CSCD 10分,科技核心5分(《安徽农业科学》不计分,《浙江农业科学》和《中国农学通报》计2.5分),普刊不计分;
④ 论文按作者排名先后:第一作者乘以1,第二作者乘以0.6,第三作者乘以0.3;
⑤ 一篇论文不可多人重复使用。
(2)编写专著(6分)
专著:主编6×100%分,副主编6×80%分,参编者5万字以上6×40%分。
(3)科技及竞赛奖励(24分)
① 第一单位必须为河南农业大学;
② 国家级一等奖20×100%分(20分),二等奖20×80%分(16分),三等奖20×60%分(12分);省级一等奖10×100%分(10分),二等奖10×80%分(8分),三等奖10×60%分(6分);市级5×100%分(5分),二等奖5×80%分(4分),三等奖5×60%分(3分);
③ 按获奖证书排名第一名乘以1,第二名乘以0.6,第三名及三名之后乘以0.3
(4)发明专利(6分)
发明专利前5名3分,实用新型专利前3名1.2分
(三)研三年级学业奖学金:
总成绩=综合表现(15%)+学习成绩(20%)+科研业绩(65%)
1. 综合表现共15分:
(1)考勤2分(一次不到扣0.5,扣完为止);
(2)缴纳学费1;
(3)宿舍卫生2(按宿舍检查打分情况计算,每次不合格扣0.5,扣完为止);
(4)活动分5(参加一次活动加0.5分,校级及以上奖状加1分,院级奖状加0.5分。参加活动与获奖不重复加分,如运动会单项获奖则按每项加分。奖状等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
(5)自愿承担学院服务工作的研究生志愿者,经学院认定表现后打分,0-5分。
2. 学习情况共20分:
成绩由河南省研究生管理云服务平台下载。公共学位课程权重为40%,专业学位课程权重为40%,选修课权重为20%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M——表示研究生的学习成绩
Ai——表示研究生第i门公共学位课程的考试成绩
Bi——表示研究生第i门课程的学分值
Ci——表示研究生第i门专业学位课程的考试成绩
Di——表示研究生第i门选修课程的考试成绩
n——表示研究生当年的考核课程门数
(备注:各科考试非一次性通过的,在其补考分数上乘以系数0.8作为计分依据)
3. 科研活动共65分:
满分65分。其中论文权重为40%,专利权重为10%,专著权重为10%,科技及竞赛奖励权重为40%。
(1)论文(26分)
① 作者第一单位必须为河南农业大学;
② 论文必须见刊,以发表时间为准;
③ SCI 20分,北大中文核心期刊、CSCD 10分,科技核心5分(《安徽农业科学》不计分,《浙江农业科学》和《中国农学通报》计2.5分),普刊不计分;
④ 论文按作者排名先后:第一作者乘以1,第二作者乘以0.6,第三作者乘以0.3;
⑤ 一篇论文不可多人重复使用。
(2)编写专著(6.5分)
专著:主编6×100%分,副主编6×80%分,参编者5万字以上6×40%分。
(3)科技及竞赛奖励(26分)
① 第一单位必须为河南农业大学;
② 国家级一等奖20×100%分(20分),二等奖20×80%分(16分),三等奖20×60%分(12分);省级一等奖10×100%分(10分),二等奖10×80%分(8分),三等奖10×60%分(6分);市级奖励在相应的省级奖励的基础上乘以系数0.8;
③ 按获奖证书排名第一名乘以1,第二名乘以0.6,第三名及三名之后乘以0.3
④ 发明专利(6.5分)
发明专利前5名3.25分,实用新型专利前3名1.3分
(四)研二年级学业奖学金:
总成绩=综合表现(20%)+学习成绩(60%)+科研业绩(20%)
1. 综合表现共20分:
(1)考勤3分(一次不到扣0.5,扣完为止);
(2)缴纳学费2;
(3)宿舍卫生3(按宿舍检查打分情况计算,每次不合格扣0.5,扣完为止);
(4)活动分7(参加一次活动加0.5分,校级及以上奖状加1分,院级奖状加0.5分。参加活动与获奖不重复加分,如运动会单项获奖则按每项加分。参加专业竞赛入围奖按照校级以上奖励计算。)
(5)自愿承担学院服务工作的研究生志愿者,经学院认定表现后打分,0-3分。
2. 学习情况共60分:
成绩由河南省研究生管理云服务平台下载。公共学位课程权重为40%,专业学位课程权重为40%,选修课权重为20%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M——表示研究生的学习成绩
Ai——表示研究生第i门公共学位课程的考试成绩
Bi——表示研究生第i门课程的学分值
Ci——表示研究生第i门专业学位课程的考试成绩
Di——表示研究生第i门选修课程的考试成绩
n——表示研究生当年的考核课程门数
(备注:各科考试非一次性通过的,在其补考分数上乘以系数0.8作为计分依据)
3. 科研活动共20分:
满分20分。其中论文权重为40%,专利权重为10%,专著权重为10%,科技及竞赛奖励权重为40%。
(1)论文(8分)
① 作者第一单位必须为河南农业大学;
② 论文必须见刊,以发表时间为准;
③ SCI 8分,北大中文核心期刊、CSCD 4分,科技核心2分(《安徽农业科学》不计分,《浙江农业科学》和《中国农学通报》计1分),普刊不计分;
④ 论文按作者排名先后:第一作者乘以1,第二作者乘以0.6,第三作者乘以0.3;
⑤ 一篇论文不可多人重复使用。
(2)编写专著(2分)
专著:主编2×100%分,副主编2×80%分,参编者5万字以上2×40%分。
(3)科技及竞赛奖励(8分)
① 第一单位必须为河南农业大学;
② 国家级一等奖8×100%分(8分),二等奖8×80%分(6.4分),三等奖8×60%分(4.8分);省级一等奖4×100%分(4分),二等奖4×80%分(3.2分),三等奖4×60%分(2.4),市级奖励在相应的省级奖励的基础上乘以系数0.8;
③ 按获奖证书排名第一名乘以1,第二名乘以0.6,第三名及三名之后乘以0.3。
④ 发明专利(2分)
发明专利前5名1分,实用新型专利前3名0.4分
注:全日制公派留学同学助学金取消参选资格。
六、评定时间
(一)9月23—24日,各学院制定奖助学金评选细则并公示,并将细则和公示情况纸质版交研究生院备案。
(二)9月25日-9月30日,研究生个人向学院提交申请材料。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分委员会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初选名单,公示5天无异议后,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领导签字,盖学院公章,9月30日下午6点前,将材料纸质版交到研究生院。学生根据评定结果登陆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国家奖学金、国家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申请。
(三)10月7日-10月13日,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博士国家奖学金进行评定,对学院国家奖助学金申报情况进行审定,公示5个工作日。
(四)10月14日前,各学院完成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所有奖助学金获得者有关信息的网上审核与提交工作
(五)10月15日,学校对各学院网上提交的获奖研究生有关信息进行审核并上报。
七、评定程序
1、研究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按要求附上有关证明材料,并让申报人先自我评定、量化。
2、学院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审,由院党政联席会议确定最终人选。
3、评审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研究生处。
八、其它相关问题
研究生所提供的各项评定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当年优秀奖学金参评资格,已发放的奖学金予以追回。
本细则公示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向学院反映。受理电话:63555368。
河南农业大学风景园林与艺术学院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