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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园林与艺术学院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19 12:00    浏览次数:
       为认真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切实保证国家各项资助政策落到实处,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院将开展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一、针对在校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1、请各班级通知学生准备相关材料。初次申请的同学需要提交《河南农业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无需加盖公章)、《河南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上学年度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再次申请认定时,如家庭经济状况无显著变化,只提交《河南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根据《河南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校政学[2017]12号)》的要求,建档立卡学生均认定为特殊困难等级,请各班级以班级为单位统计班级内建档立卡情况,按时上交《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调查汇总表》及汇总表中学生建档立卡证明材料。
     3、请各班级于下周五(8月26日)下午18:00前完成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班级评定,填写《河南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并以班级为单位按时上交各项材料电子版到团委邮箱(ndjyxytw@163.com)。
       各班级要充分认识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重要意义,健全认定组织、规范认定程序,深入学生,扎扎实实地做好认定工作。认定工作结束后,将安排贫困生数据库录入更新。
 

河南农业大学风景园林与艺术学院
2024年8月19日